为了更好的通过新媒体加强对浦城县域内山水风光、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等方面的宣传推广,探索浦城宣传的新路子,同时提升我县官方微信(中共浦城县委宣传部)的网友黏着力与在全社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5年宣传浦城“百条好微信”评选比赛。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宣传浦城百条好微信”微信编辑大赛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5年3月至11月 作品转发量统计及评奖:2015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参赛要求: (1)作品格式按照微信的发布要求有标题,图片或视频,文字。 (2)作品内容要反应浦城美丽风光、风土人情、历史文化、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等方面,展示浦城发展中体现的正能量(如反映历史文化的“浦城古城门”“浦城古巷”“浦城古井”等;反映浦城饮食文化方面的“浦城豆腐丸”“浦城肉燕”等;反映浦城美丽风光的“浦城九十渡”“浦城匡山”等)。 (3)作品表现形式不限。可以是游记、故事、诗歌、杂感、微视频等一切可以发布的形式。作品需配若干图片或插图(微视频除外),文字短小精炼,字数为200-600为宜。 (4)参赛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参赛作品应由主办方经评委会初审后,统一组织发布,作者不得擅自发布,否则将取消此件作品的比赛资格。 (二)参赛须知 参赛微信如有以下情况自动免除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由此带来法律责任:(1)违背相关法律、法规;(2)侵犯他人着作权、商标权、肖像权、隐私权、姓名权和其他合法权益;(3)提交的作品含虚假信息;(4)内容涉及损毁任何第三方形象;(5)提交的内容包含赛事组委会认为不适当的内容。 (三)知识产权 参赛者所提交的参赛作品,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参赛者授权大赛主办方为本次大赛目的免费使用其参赛作品,以便大赛主办方能够对参赛者提交的参赛方案进行测试和评估,并用于广告宣传及公开展示。 四、参赛方式 五、发布方式: 评委会将对收到的作品进行初选,并定时将优秀作品在“浦城新闻”微信公众号上进行推送发布。 六、评比方式: 评比方式采用评委会评审并结合作品发布后微信点赞和微信转发量进行评奖。 七、奖项设置: 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五名,二等奖十名,三等奖二十名,优秀奖若干名。 中共浦城县委宣传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