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民伞,欢送任满离浦的县知事 蒋 仁 胡子明虽是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的官员,却为浦城百姓做有益的事,故能获此殊荣。 胡子明为湖北天门人,清末举人。到任前一年,即1914年率领饥民200余人到达浦城。当时县衙不准他们入城怕发生意外,指定他们驻县南郊10里外的下沙村,他们受到浦城人关怀与救济。但他率领的人员中也有的不守纪律,侵犯了当地人利益,发生了纠纷,把当地的郑老七、郑老八、郑老九三兄弟打伤,引起公愤。凶手被当地人扣留。被打伤的郑家三兄弟请来城关著名伤骨科医生甘文孔医治。胡子明托甘医师代为说情,表示赔礼道歉、愿负担一切医疗费用,要求把人放还,让他带走。郑家经甘医生说明后,同意放人,体恤他们外来人困难,医疗费自己负担,双方就此和解。胡子明对浦城人这种淳朴民风很受感动,留下深刻印象。次年(1915年)3月15日,他奉命到浦城任县知事。甘文孔也成为胡子明异地知己,调到县守备队供职。 当时浦城社会混乱,盗贼蜂起,赌博盛行,烟馆、赌馆遍及城乡。他深知要当好一任地方父母官,必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能只坐堂审案。到任第三天的深夜,随带1个工作人员,微服察访。到水南新街发现1户农家,深夜有灯在亮,怀疑有人在赌博,便轻步悄悄行到屋檐下。户主见屋外有人影,疑是窃贼,便开门七手八脚把胡知县抓到室内,就要动手殴打。随行人员赶紧上前,说明这位是新到县知事,微服察访。农民听说是胡知事到来,误为窃贼,吓得发抖。立即跪地求饶,请胡大人原谅。胡子明没有责怪他们,只问他为何深夜灯明,为何面容憔悴?这位农民心神初定,就如实告诉他。因萝卜被盗,全家靠萝卜为生计,儿子今冬娶媳妇也靠这片地萝卜作为“老婆本”,剩下这些萝卜怕再次被盗,只好日夜防守。胡知事听了很同情,便告诉他不要声张,一定要把窃萝卜的贼抓住,令他偿还。 回县衙后,分派衙役,鸣锣晓喻全城,次日清晨南门头香泉店(浦城当时最大的酱园作坊)提价收购青萝卜。并派衙门职员,前去协助收购,代其过秤。对前来卖萝卜人的住址、产地,逐一登记核对。经过核对盘查,有两人支支吾吾,住址与产地不符,带回县衙一再审问。这两人就是萝卜窃贼,供认因赌博输钱,沦为偷盗。胡子明又从萝卜案中审出赌博案。将赌徒传入大堂教育,为首者和惯赌者严厉处罚,一般参赌的教育释放。当堂宣布明令禁赌,下例从严。又一次在城区天长社庙内,见一群青年“丢三慢(赌博)”,经查询这些人想从中侥幸获得资金来购买所缺乏的农具。胡子明立即解囊捐助,拿出60元光洋,每人2元,劝他们回家生产。说明“丢三慢”也是一种赌博行为,如有再犯加重处罚。经过处罚与感化两种办法,浦城的赌风逐渐销声。 当时浦城吸鸦片的人也不少,尤其是那些富户人家,纨绔子弟和又有一定社会势力的人,要禁毒是件很棘手的事。他敢于触犯地方权贵,禁毒必须先从浦城影响最大的李某开始,封其烟馆,令他项插烟枪游街示众。这一大户禁止,其他烟馆也跟着关闭,吸毒的人大为减少。 次年(1916年),胡子明着手抓教育,认为地方官当把教育作为头等大事。浦城废科举办教育虽有成效,但还没有中等学校。是年,乡绅李迪瑚创办私立浦城县初级中学,得到 胡子明支持,他每月捐俸3~5块银元,自兼义务国文教员。 胡子明处理民事纠纷一般做到实地考察调解,据民间传颂,如夏旱争水纠纷常有发生,甚至出现群体斗殴事件。他到现场考察后,做说服工作。如有连年争执,久解不决的水利纠纷,他拿块石头去作证,让水自流。这些陂圳,称作“官陂”、“官圳”,是县官裁决的,不能再有争执。 他能诗文、善书法,常与邑绅宿儒朱明、李迪瑚、祝冬荪等结诗社吟咏。他重视地方志编修工作。到任第三年(1917年),自任《浦城县志》主修,聘1位总编辑,组织84人参与编修,全志共42卷,分订20本。虽其它原因,此志未付印,但给20世纪八十年代修志提供了重要史料。他对残疾、无依无靠乞讨群体给于救济,并规定每月初一、十五日为市民施舍日,有斋饭供给;初二、十六日为商人施舍日,每个店面施1个铜板(等于10个铜钱)。 胡子明在任期间,待人处事深受百姓爱戴,要求他连任,经上级同意,延长半任(1年半),1919年9月15日离任。他告别浦城那天,百姓派代表敲锣打鼓,送来大红伞。这种伞是特制的,特别大,伞的周边挂满布头,金字红缎和白字青布,拥护的人都签上名字,这种伞称“万民伞”,摆满衙门内外。离别那天,所经过的街道,家家户户门口挂一面镜、摆一碗清水,表示胡知事在任“明如镜、清如水”作为送别仪式。他的政绩至今在浦城民间尚传颂。 相传胡子明离任不久,浦城百姓在县城西郊约2公里处建一座清官亭纪念他。此亭至今尚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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