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1-9 12:40: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 闽发改备H070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交通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浦城县交通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浦城县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南浦溪沿岸景观带改造提升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浦城县城关。
2.3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总长度约为14.5公里,南浦溪沿溪景观改造提升内容为滨水休闲步道改造、沿线休息节点景观、沿河休闲设施,以及河岸绿化、防洪堤美化、排水口美化、夜景亮化等。提升工程重点建设河口公园、登瀛门广场、迎远门一带沿河景观等。总面积约为60.9万平方米(含水面面积)。建安费8204.53万元。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设计变更、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等全部设计工作及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施工范围:场地内景观绿化、配套建筑、小品、景观给排水、道路照明和景观亮化等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存档等。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4)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设计相关工作,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需要)由中标人负责接入由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
以上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具体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的规定执行。
2.5 计划工期:总工期为545个日历日(包含设计、采购及施工)其中关键点工期:“桩号3-4和桩号6-8(除排涝站外)”全部内容必须在2024年5月3之前完成。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通过施工图审查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水利工程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的合格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工程材料及设备质量标准:应符合发包人要求及合国家相关材料设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