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FJ202312160113 | 1.南平市邵武市市区中心音乐喷泉广场,每天6:30左右、18:30-21:00,广场舞、交际舞多个舞队音响噪声严重扰民;周末节假日,商家利用喷泉广场从事广告宣传、商业演出晚会,音响噪声严重扰民。2.邵武市金塘工业区、晒口街道附近的氟化工企业、下沙镇包括邵化在内的所有化工企业,生产时废气、废水严重,要求检测并公开数据。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举报件反映的“音乐喷泉广场”为邵武市人民广场。广场早晨6:30到8:00有舞队4支,晚间18:30到21:00有舞队16支。存在跳舞音响噪声扰民情况。今年以来,人民广场举办商业活动12次,其中周末、节假日11次。存在商业活动音乐和麦克风音量大,造成扰民情况。2.12月17日开始,对金塘工业区、晒口街道、下沙镇22家涉氟企业现场检查,均有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问题。其中福建葆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因偷排废水被行政处罚,直接负责人员被移送公安机关。企业均有在污染源监测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布企业自行监测数据。 | 部分属实 | 减少广场舞噪声对群众影响;加强化工企业日常生态环境监管。 | 1.人民广场各舞队签订《规范广场舞,减少噪声扰民承诺书》,保证广场清晨与白天不跳舞,晚间跳舞自觉控制好音量。邵武市城市管理局对商业活动宣传与晚会演出等活动,事前加强审核,告知注意事项。2.邵武生态环境局加强化工企业日常生态环境监管,督促涉氟企业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规定,落实自行监测,依法信息公开,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X3FJ202312160178 | 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福建农林大学西芹教学林场于2013年在场部工区前头坑无证采伐林木约360立方米。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2016年4月29日至5月中旬,福建农林大学西芹教学林场因受山体滑坡影响,无证采伐延平区西芹镇兴华村034林班82大班040小班林木,数量988株(蓄积量307.7立方米、出材量239立方米)。原延平区森林公安分局已立案查处,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26131.66元,责令补种树木4940株。福建农林大学西芹教学林场已履行处罚决定并整改到位。 | 部分属实 | 加强林场的日常监管巡护。 | 延平区政府加强林场的日常监管,防止出现违法违规用林问题。 | 已办结 | 无 |
3 | X3FJ202312160090 | 南平市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1.土名“水井坑、向山脚”40多亩基本农田、林地被福建省建瓯市龙兴茶叶有限公司倾倒垃圾、弃土填埋、侵占,导致农田被毁无法耕种、林地生态被严重破坏。建瓯市林业站为躲避检查,在冬天突击种树苗。2.木溪林一组、二组饮用水工程,福建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使用合格品牌水管,而是从废品收购站购买有毒、有害、有化学附属物的废水管进行安装,村民饮用水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此件与已公开的第六批举报件重复。1.2020年8月起,村民吴某擅自在龙兴茶厂厂房旁堆放建筑垃圾(混杂生活垃圾)并获利。经测绘,违法占用土地共计41余亩,其中耕地约13亩(非基本农田)、林地约23亩。2021至2023年期间,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及司法机关分别对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及刑事判决,但吴某至今未缴纳罚款、未执行清运堆积物及复绿复耕的整改要求。建瓯市及时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根据地块土壤水肥情况,采用二年生木荷大营养袋苗木造林可以确保尽快复绿。2.2016年12月,东溪村木西林村民小组委托福建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村内饮水工程改造,于2017年5月竣工验收。2021年,福建来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起诉村民小组未付工程款,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不支持村民小组劣质管道诉求。今年9月,建瓯市疾控中心检测饮用水达标。11月28日,再次取样检测,根据12月12日检测结果显示大肠杆菌超标,其他指标合格。 | 属实 | 1.继续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完成复耕复绿整改。2.采取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 1.建瓯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继续查处违法行为;市自然资源局已对接第三方评估机构,12月19日入驻建瓯对复垦方案进行评估,已制定整改方案;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生态公益诉讼,追诉违法当事人生态损害赔偿;通济街道已在东溪村石壁自然村的炸药仓库旁选定了一块占地14亩的土地,12月17日完成了耕地异地复垦工作,将于明年种植水稻。市自然资源局将对异地复垦数量及质量进行检验,待通过后纳入建瓯市年度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以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2.针对大肠杆菌超标的问题,通济街道联合市水利局、疾控中心采取了清洗水源蓄水池、更换滤料、投放消毒药剂等措施,目前措施已全部完成,水质已合格。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D3FJ202312160022 | 南平市延平区西芹镇鱼田地自然村,村口土地庙边四栋未批先建的两违猪栏,占用耕地、林地,养殖污水、废气直接排放,破坏周边生态,影响村民生产生活。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举报件反映的“两违猪栏”为杨某顺在跃村村鱼田地自然村违法建设的。2023年10月21日,西芹镇接12345平台转办的生猪养殖场投诉后,于10月24日现场检查并下达限期清栏通知书;11月21日生猪养殖场已完成清栏。经复核,生猪养殖场未占用耕地,但涉嫌违法占用林地,延平区林业执法大队已于12月1日立案查处,12月4日责令当事人于2024年2月29日前整改到位。 | 部分属实 | 违建的猪场拆除清退,并完成补苗复绿。 | 目前,生猪养殖场已拆除并完成复垦,近期开展补苗复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3FJ202312160068 | 南平市浦城县仙阳镇渔梁村纸厂,2013-2017年产生的20多万吨污泥、边角料未经处理倾倒在焦山尾自然村,环境污染严重。该厂2019年搬到浦潭工业园区,改名福建菩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仍为造纸厂。4年来产生的污泥未建立台账,无审批,运至浦城县生活垃圾厂填埋,造成二次污染。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形同虚设,生产废水夜晚直排南浦溪,导致南浦溪夜间10点后气味刺鼻、水体污浊,污染闽江。该厂目前临时停业整顿躲避检查。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举报件反映的“渔梁村纸厂”为浦城县德兴再生造纸有限公司。该公司于早年租赁渔梁村焦山尾自然村一处地块用于堆放该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12月17日现场检查,村委于2018年底在该地块上种植桂花树,目前生长正常,由于时间久远,不知晓具体填埋物数量。经检测该填埋点外围山涧水,水质为地表水Ⅱ类水。2.福建菩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取得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后,自2020年4月开始将生产经营中产生的一般固废运输至浦城县水北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2022年5月10日停止运输,总量约为12000吨,与环评年产量相近,不存在填埋造成二次污染问题。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达标排入浦城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发现生产废水夜晚直排南浦溪,超标排放废气问题,但不排除企业因管理不善,存在废水外排、气味刺鼻问题。经检测,园区下游水质正常。该公司于2022年5月终止生产,目前公司已倒闭,无法提供污泥转运台账。 | 部分属实 | 对焦山尾自然村填埋地块的污染情况进行评估,根据结果进一步开展处置工作。 | 为进一步核实填埋地块受污染情况,浦城将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对该地块的污染现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进一步处置工作。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D3FJ202312160017 | 信访人对受理编号D3FJ202312050057和D3FJ202312040003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两件均是关于南平市松溪县郑墩镇张屯下村荣晟造纸厂污染问题,D3FJ202312050057公示情况隐瞒事实,第一点提及到11月27日对围挡进行加高,实际并没有加高,是当地为了应对检查编造的;第二点提到11月24日以来多次对荣晟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公司均在生产。实际上11月23日到12月14日期间执法部门并未到荣晟造纸厂内核查,公示情况是虚假信息;第三点提到企业所在地未占用基本保护农田,选址符合要求,而荣晟造纸厂与居民楼只一墙之隔,噪声和污水排放严重影响村民生活。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企业要与居民楼相隔一定范围,现荣晟造纸厂违反相关规定,且荣晟造纸厂在马路上的厂房是占用农户农田加盖的,要求恢复农田原状,以便农户耕种。D3FJ202312040003前两点不满意的情况与之前所诉一致,第三点公示情况提及调阅2023年1月到11月的电费单未发现荣晟公司有停产应对检查的情况,此情况在造假。信访人前几年多次投诉时,县里均会通知荣晟造纸厂,荣晟造纸厂立即停产应对检查,导致多次投诉无果。公示情况提及走访周边村民了解,除了年初春节假期该厂停产20天外,其余时间荣晟公司并未停产。实际情况是荣晟造纸厂提前得知检查的消息,也提前告知村民要为荣晟造纸厂讲好话。要求突击检查。另外荣晟造纸厂是将污水排放到松溪河,前进水电站不开闸放水的时候看不到排污管道,但只要让前进水电站开闸放水,水量减少就能看到荣晟造纸厂的排污管道。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此件与已公开的第二十四批举报件重复。1.2023年12月24日,对水泥工黄某芳进行调查询问,他表明参与该项工程,并明确荣晟公司收集池围挡11月27日开工,11月29日完成。2.执法部门11月24日11时、12月5日13时、12月6日10时、12月6日22时、12月8日16时到现场检查,均有现场执法照片和现场勘查笔录为证。3.举报件反映的“马路上的厂房”为荣晟公司Y009政护线西北侧厂房,厂房用地通过招拍挂于2021年2月取得,已办理产权证,无超范围用地。4.举报件反映的噪声扰民和废水偷排问题,2023年12月5日,松溪生态环境局对荣晟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收集池废水可通过该收集池溢流到到雨水沟外排到河道,涉嫌废水偷排,已立案查处;12月12日22时,在荣晟公司厂界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超标,已立案查处。5.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生态环境部门对荣晟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共24次,其中22次在生产,2次停产(2022年1月20日、2023年1月16日设备检修)。松溪生态环境局11月24日11时、12月5日13时、12月6日10时、12月8日16时接信访件后未提前告知荣晟公司情况下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检查,均属于突击检查。6.12月7日,12月18日,生态环境部门及郑墩镇人民政府、张屯村村委会两次组织走访际下村民,以随机访问与逐户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均有走访记录并现场拍照。7.12月19日前进电站放水,水库水位由176.01米降至172.23米(最低显示水位),仅发现有三根抽水管(铁管),一根入河排污口(白色PVC管),未发现其他入河管道。三根抽水管,在水库未放水时,一般群众难以判断是抽水管还是废水排管。 | 部分属实 | 要求荣晟纸业对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体检,整改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 | 松溪生态环境局对荣晟纸业超标排放废水、噪声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求荣晟纸业对入河排污口进行改造,对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检修,并请第三方对降噪措施进行设计,确保安全生产,污染物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