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D3FJ202311270064 | 南平市武夷山市岚谷乡染溪村翁岱三叉路周边的国家生态林上百立方米被砍伐,路下靠溪边地块的树木也被砍伐,目前该地块用于种茶。翁岱小组梨树坑山场林木14.1立方被砍伐或箍死。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岚谷乡染溪村翁岱三岔口路上、路下及周边目前均为国家生态林约120亩,该区域2016年曾发生无证采伐林木情况,已处罚并执行到位。近期未发现砍伐情况。路下靠溪边地块存在约0.6亩老茶园,分属两位村民,2008年已是茶叶种植状态。《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禁止将生态公益林中的乔木林、灌木林改造或者变相改造成竹林、经济林。2.翁岱梨树坑山场为毛竹林地约56亩,近期未发现砍伐情况。2022年接举报发生砍伐竹林中的散生林木情况,已处罚并执行到位。 | 属实 | 1.加大林业政策宣传力度,加强与村民沟通,消除群众对新旧林业政策变化的误解,争取理解认可。2.持续做好日常林地巡护,防止毁林种茶事件发生。 | 武夷山市林业局和岚谷乡加大政策、普法宣传力度,做好村民沟通工作,讲解新旧林业政策变化,避免个别村民误解,同时加强巡查检查力度,防止毁林种茶事件发生。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 | D3FJ202311270039 | 南平市辖区内存在电鱼现象,特别是建阳、建瓯。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南平市主要河流有“一江八溪”,即闽江、建溪、富屯溪、崇阳溪、南浦溪、松溪、麻溪、沙溪和金溪,由于水域面积大,渔业资源丰富,在利益的驱使下电鱼现象仍有存在。2.2020年以来,全市农业执法机构查处电鱼等违法捕捞行为228起,其中立案96起,罚款13.719万元,没收电鱼设备182套,清理违规网具973张,渔获物156.94公斤,清理“三无”船舶85艘。 | 属实 | 长期常态化严打电鱼行为和开展“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从源头打击电鱼,促进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 1.从2023年10月27日至2024年2月3日,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严打电鱼行为。2.从2023年7月26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开展清理“三无”船舶行动,源头打击电鱼行为。3.上述行动结束后,转为长期坚持,设立电鱼专项举报电话(0599)8863175,借助群众力量打击非法电鱼。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X3FJ202311270022 | 南平市武夷山市杜坝下梅路口原大王鹅业地块,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和砂石料场,无环保等手续,粉尘、噪声及废水废浆、生产废弃物等污染环境,工程车辆进出扬尘扰民。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举报件反映的地块,规划的土地用途为混凝土搅拌站。2023年10月,武夷山物华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擅自进场施工建设搅拌站。10月17日,武夷街道发现上述行为立即责令该公司停止非法建设行为。2.2021年,鑫辉公司在上述地块擅自建设砂石料场。同年9月,武夷山生态环境局对鑫辉公司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3.45万元,并责令停止建设。鑫辉公司缴纳罚款并停止建设,但是加工设备及砂石料一直堆放至今。3.上述地块遗留大量砂石土,且工程车辆进出,造成扬尘影响。 | 属实 | 1.制止违法建设,加强该地块管理,防止此类事件反弹。2.做好该地块遗留物清理清运,采取措施抑制扬尘。 | 1.武夷街道督促鑫辉公司已完成对场地历史遗存砂石料清理工作,将继续督促鑫辉公司清理清运加工设备,计划于12月20日完成。2.武夷山市自然资源局、城管局、武夷街道将加强该地块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反弹,对裸露砂石土采取相应措施抑制扬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3FJ202311270021 | 南平市顺昌县城关后山路2号,福建顺昌闽一胶囊有限公司,未经林业部门批准,滥伐林木约20亩,开挖山头导致下降8米,占用林地约30亩,严重破坏生态。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举报件反映的为福建省顺昌闽一胶囊有限公司新增扩建项目。该项目审批用地面积近17亩,实际建设未超范围。2023年6月15日,该地办理不动产权证(闽2023顺昌县不动产权第0002552号)性质为工业用地,但该地中有15余亩面积在林业资源档案登记仍为园地。2.项目建设时,平整土地有开挖山头行为(约3-4米),但有采取围挡等防护措施。同时,该公司对地块上存在的果树进行砍伐。 | 属实 | 跟踪项目建设情况,规范用地手续,发现问题依法处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尽可能减少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 1.顺昌县林业局对砍伐行为进一步调查核实,若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做好该地块林业资源档案变更工作。2.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 未办结 | 无 |
5 | D3FJ202311270018 | 南平市建瓯市通济街道东溪村木西岭自然村,1.龙兴茶厂,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倾倒在该厂房旁,厂房旁30亩基本农田和林地被占用,要求复耕。2.自来水管改造工程使用劣质管道,导致村民饮用水不达标。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2020年8月起,村民吴某擅自在龙兴茶厂厂房旁堆放建筑垃圾(混杂生活垃圾)并获利。经测绘,违法占用土地共计41余亩,其中耕地约13亩(非基本农田)、林地约23亩。2021至2023年期间,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及司法机关分别对违法占地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及刑事判决,但吴某至今未缴纳罚款、未执行清运堆积物及复绿复耕的整改要求。2.2016年12月,东溪村木西林村民小组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村内饮水工程改造,于2017年5月竣工验收。2021年,施工单位起诉村民小组未付工程款,法院一审、二审判决不支持村民小组劣质管道诉求。今年9月,建瓯市疾控中心检测饮用水达标。11月28日,再次取样检测,预计12月12日出具结果。 | 部分属实 | 1.继续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完成复耕复绿整改。2.加强供水工程质量监管,确保饮水安全。 | 1.建瓯市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继续查处违法行为;后续市自然资源局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该地块的评估结果,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建瓯市人民检察院对违法当事人进行生态公益诉讼,追诉违法当事人生态损害赔偿。2.如果后续饮用水检测不合格,建瓯市政府将组织通济街道、市水利局、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展开饮用水安全调查处置。 | 未办结 | 无 |
6 | D3FJ202311270001 | 南平市浦城县,1.城区雨污分流项目污水网改造、丹桂河污水网改造中偷工减料,导致居民生活污水直排马莲河。浦城县污水处理厂,污水未经处理夜间偷排。2.莲塘镇农村污水集中处理项目设计不合理、偷工减料,在浦城丘陵地带海拔落差较大,农户污水并未集中处理依旧直排。 | 南平市 |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 经核查:1.举报件反映的“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及雨污分流工程”即丹桂河周边污水治理系统改建工程(在建),因该项目尚在施工,在未完工段还存在生活污水收集不完全、直排的问题。未发现该项目有偷工减料情况。2.11月28日早晚两次对浦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突击检查,污水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检测外排水质达标,对该厂现场、厂区外围及雨水总排口巡查,未发现有废水异常排放现象。3.莲塘镇农村污水集中处理项目,现已建成的洪山村、洪山际里组、东门村、溪州村设施,经专家评审、施工监理、验收等程序,于2019年9月19日竣工。因日常巡查管护不到位,各村(组)设施建成后未正常稳定运行,特别是洪山际里组、东门村设施有一年多未运行,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情况。 | 部分属实 | 1.确保施工质量,按期完成丹桂河周边污水治理系统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雨污管网系统,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提高污水处置收集率。2.对洪山村、洪山际里组、东门村、溪州村等4个村(组)设施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稳定运行,提高农村污水收集处置率。 | 1.浦城县城市管理局做好工程质量监管,改建工程项目计划2024年1月9日完工。2.莲塘镇洪山村、洪山际里组、东门村、溪州村等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正常运行,安排专人管护(现已安排村委会主任兼任),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持续稳定运行。3.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完善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