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8月21日开始,县委巡察组对莲塘镇、县总医院、县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巡察。 县委巡察一组 被巡察单位:县总医院、县医院 组长:付让兴 副组长:颜兴斌 进驻巡察时间:2023年8月21日起约40日 值班电话:18960635653/0599-2839733(8:00-18:00) 举报箱:浦城县五一三路108号总医院行政办公楼1楼墙面 通信地址:浦城县A017邮政信箱(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91-7号右侧墙面) 县委巡察二组 被巡察单位: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组长:陈寿峰 副组长:王树康 进驻巡察时间:2023年8月21日起约40日 值班电话:18960632082/0599-2842660(8:00-18:00) 举报箱:浦城县梦笔大道322号县中医医院大门左侧、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28号县妇幼保健院大门右侧 通信地址:浦城县A018邮政信箱(浦城县德秀大道里塘路91-7号左侧墙面) 县委巡察三组 被巡察单位:莲塘镇 组长:季敬平 副组长:郑洋桦 进驻巡察时间:2023年8月21日起约40日 值班电话:18960632903/0599-2889179(8:00-18:00) 举报箱:浦城县下莲塘1号莲塘镇镇政府大门右侧 通信地址:浦城县A019号邮政信箱(浦城县下莲塘1号莲塘镇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大楼1楼)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