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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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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9 15:0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为实施浦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建设项目、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建设项目、浦城县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 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3.566公顷。其中,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建设项目1.3619公顷;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建设项目0.6560公顷、浦城县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建设项目1.5481公顷。
(二)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1.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建设项目:东侧为民主村土地、南侧为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项目用地、西侧为道路、北侧为新城全民健身中心。
2.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建设项目:东侧为民主村土地、南侧为中医院、西侧为道路、北侧为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项目用地。
3.浦城县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东侧为民主村土地、南侧为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项目用地、西侧为新城全民健身中心、北侧为民主村土地。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南浦街道民主村、和平村。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浦城县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医学处置中心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医疗卫生用地),为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22日由南浦街道办事处联合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南浦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本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收土地预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本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浦街道办事处提出。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涉及征地补偿发放及征收土地协议签订等工作,由南浦街道办事处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签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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