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2-10-22 23:07: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南昌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们好!森林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保护森林资源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根据《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每年9月15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我县重点森林防火期。鉴于当前天气持续晴好,森林火险等级高,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我县已下发禁火令,在禁火令期间请大家做到:
1、禁火令期间,在全县范围内严禁一切农事、林事野外用火。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林业等有关单位在禁火令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巡逻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查禁一切野外用火,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对痴呆人员和儿童的监护,对因监管不严、违反禁火规定的,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应责任。
4、要保持高度戒备状态,切实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发生火灾时严禁无组织地盲目扑救,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扑火。
5、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应当给予拘留等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森林防火人人抓,幸福安康千万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为维护社会安定、保障生态安全、全力创建“美丽浦城”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保护好我们的金山银山!
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消息来源:浦城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