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教育局文件
浦教[2021]10号
              浦城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幼儿园:
为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坚持学前教育普惠性和公益性发展,进一步规范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现就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验(新华校区、仙楼校区)、梦笔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具体对象:南浦、河滨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如果有空余学位,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小班:年满3周岁未满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中班:年满4周岁未满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大班:年满5周岁未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要求:1、适龄幼儿只能在实验幼儿园、梦笔幼儿园之间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2、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幼儿户籍信息页复印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幼儿还须随带法定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或城区务工证明原件,或在城区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水电收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已经在实验、梦笔及实小、和平、民主附属园等5所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得再参与报名。4、报名实行实名制,一生一号,重报或用假名报均无效。5、政策性招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招生计划
梦笔幼儿园为寄午制。实验幼儿园小班新生,在实验幼儿园仙楼校区未交付使用之前,在实验幼儿园新华校区就读。实验幼儿园仙楼校区交付使用后,根据家长报名时选择的意向,安排部分生源到仙楼校区就读。
(三)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招收南浦、河滨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四)工作安排
报名。7月5—6日(截止时间7月6日下午5:00),南浦、河滨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持相关材料选择到实验幼儿园或梦笔幼儿园报名;7月7日(截止时间7月7日下午5:00),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幼儿持相关材料选择到实验幼儿园或梦笔幼儿园报名。
审核。7月8—16日,县教育局招生工作审核小组协同公安等部门核查适龄幼儿户籍信息的真伪,并对实验幼儿园和梦笔幼儿园对报名的幼儿进行信息比对。凡查出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7月20—22日,对经核查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进行公示。
录取。如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全部录取;如果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批次先后依次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7月23日下午电脑随机派位,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县效能办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名单当场公示。派位后幼儿园不得再擅自招生。
二、实验、和平、民主小学附属幼儿园和莲塘、水南中心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及要求
具体对象:符合入园年龄的幼儿。
小班:年满3周岁未满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中班:年满4周岁未满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大班:年满5周岁未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要求:1、适龄幼儿只能在实验、和平、民主附属园及莲塘、水南中心幼儿园之间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2、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幼儿户籍信息页复印件;户籍不在片区内,但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法定全产权房产(仅限普通住宅,不含商业、办公用房)在附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所在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幼儿,还须随带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幼儿,还须随带法定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或城区务工证明原件,或在城区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水电收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已经在实验、梦笔及实小、和平、民主附属园等5所幼儿园就读的幼儿,不得再参与报名。4、报名实行实名制,一生一号,重报或用假名报均无效。5、政策性招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招生计划
1、实验、和平、民主小学附属幼儿园
2、莲塘、水南中心幼儿园
(三)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招收户籍在附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所在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幼儿。
第二批次:招收户籍不在附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所在小学片区内,但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法定全产权房产(仅限普通住宅,不含商业、办公用房)在附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所在小学片区内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次:招收城区户籍的其他适龄幼儿。
第四批次:招收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幼儿。
(四)工作安排
报名。7月26—27日(截止时间7月27日下午5:00),适龄幼儿到各园报名。
审核。7月28—31日,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审核小组核查适龄幼儿户籍信息的真伪,凡查出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公示。8月2日,对经核查比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进行公示。
录取。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按批次先后依次安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8月6日下午电脑随机派位,由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领导、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名单当场公示。派位后幼儿园不得再擅自招生。
三、各乡(镇)中心幼儿园及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招生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具体对象:符合入园年龄的幼儿。
小班:年满3周岁未满4周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中班:年满4周岁未满5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大班:年满5周岁未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
报名要求:适龄幼儿随带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信息页、幼儿户籍信息页复印件,到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或村小学附设幼儿班报名。
(二)招生计划
(三)工作安排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其他事项
1、幼儿招生是幼儿园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
2、各小学、幼儿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幼儿园招生热线电话。
4、全县公办幼儿园招生咨询联系电话0599-2842445。
浦城县教育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