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秋风 发表于 2015-7-2 07:14
判的太轻,最少可判无期,这种人渣关在里面就好了
{:soso_e129:}
:81:诈骗钱财,又害人命。 {:soso_e171:}该重判几个,杀杀风头。{:soso_e164:}
天狮听过蛋白粉。一家的???
{:soso_e140:} fjpclxy 发表于 2015-7-1 09:47
“同年9月5日,毕某从卫生间窗户逃离,不慎坠楼身亡。”中国法律不讲过程只讲结果的,不是出现有人跳楼的 ...
:79: 向往鹰的天空 发表于 2015-7-2 12:15
我在长沙也碰到这样事。我报了警,可没用,难道一定要闹出人命
:35::38: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