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楼 发表于 2015-7-2 08:48:38

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罪,其拘禁的时间长,给受害人及其亲属带来的伤害更大,这起事件还造成了死亡,才判八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实在太低,也 难怪传销会越来越烈。

平安是福 发表于 2015-7-2 08:55:35

{:soso_e127:}

松林钟声 发表于 2015-7-2 09:28:22

本帖最后由 松林钟声 于 2015-7-2 09:33 编辑

春雨秋风 发表于 2015-7-2 07:14
判的太轻,最少可判无期,这种人渣关在里面就好了
      {:soso_e129:}   
               :81:诈骗钱财,又害人命。      {:soso_e171:}该重判几个,杀杀风头。{:soso_e164:}

蔷微 发表于 2015-7-2 09:41:13

天狮听过蛋白粉。一家的???

雨化蝶 发表于 2015-7-2 09:51:13

{:soso_e140:}

liujiamm 发表于 2015-7-2 12:19:03

fjpclxy 发表于 2015-7-1 09:47
“同年9月5日,毕某从卫生间窗户逃离,不慎坠楼身亡。”中国法律不讲过程只讲结果的,不是出现有人跳楼的 ...

:79:

松林钟声 发表于 2015-7-3 17:01:25

向往鹰的天空 发表于 2015-7-2 12:15
我在长沙也碰到这样事。我报了警,可没用,难道一定要闹出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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