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查看: 5726|回复: 6
收起左侧

浦城法院:对两起敲诈勒索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18 15: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中国江西南昌



  12月13日下午,浦城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两起敲诈勒索案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兰某寿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严厉打击敲诈勒索犯罪的嚣张气焰。
12.13敲诈勒索案件宣判现场1
  2011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兰某寿以浦城莹达矿业公司矿区附近的稻田缺水与该矿业公司采矿有关为由,召集杨某辉、范某銮向当地杨高山小组村民收取费用作为信访费用到政府部门信访,并多次组织村民到该公司矿区闹事索要赔偿款,导致公司停产。经勘探调查,兰某寿在明知稻田缺水与矿山开采无因果关系后仍再次组织村民到县政府信访局集体访。无奈,莹达矿业公司被迫赔偿该村民小组60000元。案发后,杨某辉、范某銮退出所得赃款。
12.13敲诈勒索案件宣判4
  2016年11月,被告人兰某寿以吴某顺、张某文承包的古楼乡岗里村大坑口山场有问题为由,煽动当地溪洲、杨高山两个小组的村民阻拦装运木材,索要补偿款,并对村民承诺按出工算钱。2017年5月,被告人兰某寿、兰某琴、兰某妹、兰某、范某銮、周某兴等人得知工人在山场装运木头后赶到现场阻拦。在被告知山场有合法手续后,兰某寿仍索要50000元补偿款。为减少损失,吴某顺、张某文迫于无奈补偿村民45000元。案发后,兰某寿等6人退出所得赃款。
  法院经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兰某寿等人在得到政府部门明确回复后,仍继续组织村民集体上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产所有权人进行要挟,勒索受害人财物,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遂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浦城县人民法院 缪方勇 徐帆丽




发表于 2018-12-18 19: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8 20: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来自 中国浙江杭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9 17:5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来自 中国上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19 20:30: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福建福州
现在流行穿保暖衣上庭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26 09: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支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8-12-29 10: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福建南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免责声明|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599-2842928邮箱:675062596@qq.com|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版|浦城论坛 ( 闽ICP备12022352号-7 闽网安备35072202010019 )

GMT+8, 2024-3-28 18:32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