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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浦城县食药监局严肃查处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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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0: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本帖最后由 超级密码错误 于 2018-4-20 10:38 编辑

呼吁浦城县食药监局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鸿茅药酒违法广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QQ图片20180420095443.png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大叔每天经过的某大药房门口就公然张贴着网红明星鸿茅药酒的违法广告

根据习主席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不该写的、误导群众的、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每天两口,健康长寿”,它在广告上进行显著标明,该显著标明的“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却在不起眼的位置用小字标示。

由此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该鸿茅药酒的广告内容显然是违背了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原则。



发表于 2018-4-20 10:50: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福州
支持!!!
不论是药酒虚假广告宣传,还是药酒本身存在造假,都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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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0:50: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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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1:21: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来自 上海徐汇区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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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1: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已后不要相信什么明星广告,只是骗取百姓钱财,没有责任可言,可谓戏子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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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3:24: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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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3: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范我鸿茅者,虽远必诛 当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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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4:39:3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漳州
平凡人生 发表于 2018-4-20 13:34
范我鸿茅者,虽远必诛 当心你

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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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0 15: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平凡人生 发表于 2018-4-20 13:34
范我鸿茅者,虽远必诛 当心你

一天只给吃两个半馒头?这减肥餐大叔我好怕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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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7:48: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北京
连吃什么你都打听好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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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2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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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22:33: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福州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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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1 06:45: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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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1 19:52: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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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22 08:38:0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想飞的翅膀 发表于 2018-4-20 17:48
连吃什么你都打听好了啊

大叔昨晚发现那幅违法的鸿茅药酒广告已经被替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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