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322|回复: 1

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投标邀请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7-16 10:5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西 来自 江西赣州
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堤工程 (项目名称) 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投标邀请书
[size=1.25em]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堤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浦城县水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关于加快推进浦城县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申报的通知 浦水利(2019)综字12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徐则雄 ,项目代建机构为 浦城县水利局 ,招标人为 浦城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春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勘察设计投标。

[size=1.25em]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堤工程
2.2 建设地点: 浦城县
2.3 工程建设规模: 新建防洪堤3.5公里,河道综合整治5.6公里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 2800.0000 万元;
2.5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2.6 勘察设计阶段: 勘察设计
2.7 勘察设计内容: 浦城县马莲河防洪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8 勘察设计周期: 100 日历天 ,其中各阶段的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初步设计阶段:8月2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2)初步设计审查后20天内完成报批稿编制;(3)施工图设计阶段:工程项目开工前60天内提交施工图。
[size=1.25em]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及等级)资质;
3.3 业绩要求: 无要求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含水利水电工程、水工)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
3.5 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size=1.25em]4        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0.0000 万元。

[size=1.25em]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贵单位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9-07-16 17:00:00 前,登录到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费用 0.00 元,售后不退。

[size=1.25em]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08-05 15:00:00 前,通过 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enjoy5191.com/ )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size=1.25em]7        确认

贵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予以确认已收到本邀请书。

[size=1.25em]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章): 浦城县水利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徐则雄

地址: 浦城县城关五一三路15号

电子邮箱: 527997004@qq.com

联系人: 谢华炎

办公电话: 0599-2841261

传真: 0599-2841261

移动电话: 13850951969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章): 福建春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张月华

地址: 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1868

电子邮箱: 849702564@qq.com

联系人: 叶丹

办公电话: 18605993610

传真: 0599-2841260

移动电话: 18605993610

监督单位: 浦城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 0599-2847660

发布日期: 2019-07-12 0915


发表于 2019-7-22 15: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来自 福建南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免责声明|不良信息举报 电话:0599-2842928邮箱:675062596@qq.com|广告服务|小黑屋|手机版|手机版|浦城论坛 ( 闽ICP备12022352号-7 闽网安备35072202010019 )

GMT+8, 2024-4-19 22:30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