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8 17:34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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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教育局文件浦教[2020]12号 [img=550,5][/img]
浦城县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局直属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0]12 号)、《南平市教育局关于落实2020年南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求的通知》(南教基[2020]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现就我县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片外生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1、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按规定报县教育局批准。 2、招生片区 严格按照城区各小学户籍生招生片区组织招生(见附件“城区各小学户籍生招生片区公告”)。 3、招生计划
4、招生办法 第一批:实验、梦笔、光明、新华、和平、民主、水南、五里塘等8所学校招生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划片招生,优先招片内户籍生、政策生、优先批房产生,有空余学位再招片外生。 第一步:招收片内户籍生、政策生、优先批房产生 (1) 招生条件 片内户籍生。具备学校片区内规范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及户主信息页和适龄儿童信息页复印件,经审核公示无误后招生。 政策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划片区内,但属于国家、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的烈士、现役军人、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台胞等教育优待对象子女,及符合县委、县政府出台的规模企业、圣农公司“双高”人员及入统商贸企业法人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子女,给予安排就近入学。 优先批房产生。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划片区内,但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法定全产权房产(仅限普通住宅,不含商业、办公用房)在片区内,提供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及与产权证户主一致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经审核公示无误后招生。 (2) 工作安排 报名。7月11—12日,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划片区内学校报名。 审核。7月13--21日,县教育局招生工作审核小组协同公安、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核查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的真伪。凡查出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且不得参与空余学位报名派位,一律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 公示。7月22-23日,将片内户籍生、政策生、优先批房产生信息核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录取。7月24日,录取公示无异议的片内户籍生、政策生、优先批房产生。如果优先批房产生超过所在片区学校招生计划,则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五里塘小学片内户籍和优先批房产生,如果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根据自愿报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将超出的适龄儿童安排到光明中心小学就读。 第二步:招收片外生 在片内户籍生、政策生、优先批房产生招生结束后,7月24日,向社会公示空余学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部分片外生。 报名。7月25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或城区务工证明原件,或在城区租房协议及房东房产证、水电收费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择到城区有空余学位一所小学报名。报名实行实名制,一生一号,重报或用假名报均无效。已在第一步招生中被录取的对象,不得参与其他学校的片外生报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城郊小学就读。 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7月31日上午电脑随机派位,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效能办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名单当场公示。派位录取的学位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派位后学校不得再擅自招生。 第二批:玉树林、莲塘、万安等3所学校招生 ⑴ 片内户籍生 8月1—2日,招收本校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 (2) 政策生 8月1—2日,招收片区内规模企业“双高”人员子女。 (3) 优先批房产生 8月1—2日,招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法定全产权房产(仅限普通住宅,不含商业、办公用房)在片区内的 适龄儿童。 (4)片外生 8月3日,未被录取到城区小学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选择到有空余学位的玉树林、莲塘、万安等三所小学中的一所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8月10日电脑随机派位,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效能办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名单当场公示。派位录取的学位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派位后学校不得再擅自招生。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1、浦城二中、浦城三中、梦笔学校等3所学校招生 (1) 招生对象 实验、新华、光明、和平、民主、水南、里塘、玉树林等8所小学2020届毕业生。 (2) 招生办法 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到校到班。 (3) 工作安排 8月25日电脑随机派位,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浦城三中城东校区招生 (1) 招生对象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2) 招生计划 4个教学班学位200人。 (3) 工作安排 报名。8月10—20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户口簿、法定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城区务工证明、小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浦城三中报名。 审核。8月21日上午,浦城三中将报名的相关资料交县教育局中教股审核。 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8月25日电脑随机派位,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效能办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名单当场公示。派位录取的学位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派位后学校不得再擅自招生。 二、乡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按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初中七年级招生 乡(镇)初中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各乡(镇)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当地乡(镇)中学,由中学、中心小学共同协作进行录取。各中小学要积极争取乡(镇)政府的支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三、民办荣华实验学校招生 1、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1个班40人;初中七年级10个班,每班50人,共500人。 2、招生办法 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文件要求,荣华实验学校与公办小学、初中同期招生、免试入学。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记、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如果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一次性全部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县教育局按相关政策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3、工作安排 (1) 小学一年级招生 报名。8月1—2日,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浦城籍适龄儿童(荣华山产业组团企业员工子女优先)到荣华实验学校报名。 审核。8月5日上午,荣华实验学校将报名的相关资料交县教育局初教股审核。 录取。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8月10日电脑随机派位,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效能办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名单当场公示。派位录取的学位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派位后学校不得再擅自招生。 (2) 初中七年级招生 报名。8月10—21日,全县范围内小学2020届毕业生(荣华山产业组团企业员工子女优先)。 审核。8月21日上午,荣华实验学校将报名的相关资料交县教育局中教股审核。 录取。第一批招收荣华实验学校2020届小学毕业生、2020届小学毕业的荣华山组团企业员工子女。第二批招收外地返乡的浦城籍2020届小学毕业生,有空余学位,招收全县范围内2020小学届毕业生。如果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8月25日电脑随机派位,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县效能办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家长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名单当场公示。派位录取的学位仅限本人入学,不得转让。派位后学校不得再擅自招生。 四、健全监督保障机制 1、招生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学校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向社会公示学校招生热线电话。 2、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招生纪律,坚决杜绝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公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等处罚。对公办学校,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民办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3、各校要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入学情况,确保每位适龄儿童不因家庭贫困等原因而失学辍学。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经录取的学生。 4、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联系电话2842445(小学)、2842347(初中)。 附:城区各小学户籍生招生片区公告 浦城县教育局 2020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城区各小学户籍生招生片区公告 1、实验小学招生片区:苏处弄、东风路、红旗弄、花园弄、龙潭门、解放路、天心弄、龙头路、红浦路、仙楼路、华丰路(单号1-41号,双号2-120号)、原环城河南路1-25号(即现丹桂河南路1—61号、丹桂河北路2—22号)、正大路(单号1-321号,双号2-244号)、五一三路(单号1-199号,双号2-190号)、福鑫园1-3幢、仓北路(双号2-190号)、仓北一、二、四、五弄、兴浦路(单号1-49号)、皇华山路(双号2-90号)、爱民路、劳英路、解放村农业户、江滨一期住户、仙楼嘉园、仙楼瑞园、水南(上碓路、回龙寺的非农业户口)。 2、新华小学招生片区:胜利街及所有小弄、河滨路、燕尾弄、五一三路(单号201-459号、双号294-516号)、和平路(单号1-89号、双号2-140号)、南浦北路(单号1-121号、双号2-120号)、文艺大厦、幸福路(单号1-35号、双号2-44号)、皇华山路(单号1-95号)、江滨二期、水南(樟树下、里铺路、水南路、草桥头、绿波路的非农业户口)。 3、光明中小招生片区:五一三路(192-238号)、正大路(单号从323号到结束、双号从246号到结束)、仓北路(单号从1号到结束、双号从192号到结束)、仓北三、六弄、皇华山路(单号从97号到结束、双号从92号到结束)、兴浦路(单号从51号到239号、双号从2号到340号)、华丰路(单号从43号到结束、双号从122号到结束)、原环城河南路26-72号(即现丹桂河南路63—177号、丹桂河北路24—90号)、塘止头、上青岭路、千里马路(单号1—391号、双号2—206号)、兴浦东区、横山路、松鹤小区、木樨园、景元小区、怡园各小区、兴浦中区、光明路、上坑沿路、爱民街(一、二组)、兴浦新村、跃进村(农业户口)、名桂世家、华晖棕榈泉、创美小区、御景华府、南浦北路双号286—588号、兴华路双号436—502号。 4、和平小学招生片区:兴华路(单号从1-81号、双号2-72号)、下岚(全部)、梦笔一弄、梦笔山路(单号1-269号)、梦笔山村的居民户口、安华小区、和平小区全部、德星弄(从76号开始(含单双号)到结束)、幸福路(单号37号到结束)、五一三路(单号从461号到1145号、双号从518号到1240号)、和平村(农业户口)、建设街(中街路)、马莲河(东、西路)、七星桥一二三弄、林保厂、子弟、车队、和平路(单号从91号到结束、双号从142号到结束)、交通路、后溪弄、莲西路、莲西路一到六弄(原站前小区)、莲花路、莲花垅、工业路、玉树路非农业户口。 5、民主小学招生片区:民主村(农业户口)、兴华路(双号从74—434号)、兴浦路(单号241号到363号)、兴浦西一区、交警大队宿舍、民主路、德星弄(单号1-75号、双号2-74号)、民主横弄、大园路、幸福路(双号从46号到结束)、红星弄、贝林公寓全部、商业城(含缪处弄)、文化弄、文化小区、南浦北路(单号123号到337号、双号122号到284号)、原环城河南路72号以后(即现丹桂河南路179—243号、丹桂河北路92—188号)、五一三路(240-292号)。 6、梦笔学校招生片区:永晖豪布斯卡商业综合体(商业、办公用房以户籍为准,不得安排优先批随机录取房产生)、方井弄、兴华新村、新源花园、紫霞路(原西山下)、名桂首府(1、2号楼商业、办公用房以户籍为准,不得安排优先批随机录取房产生)、绿洲豪庭、香料厂宿舍、磷肥厂宿舍、锦江花园、梦笔人家、梦笔新村、梦笔名郡、梦笔一、二、三区、马车街、上岚、兴华路(单号83号以后)、梦笔山路(单号271号开始,双号全部)。 7、水南中小招生片区:河滨街道水南农场一管区、二管区、北山、宝山、李梅。(含上碓路、回龙寺、樟树下、里铺路、水南路、草桥头、绿波路)。 8、五里塘小学招生片区:德秀大道里塘路、五里塘村、仙阳茶场、金科御苑、紫兴新城、富湖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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