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2835130 发表于 2023-2-17 15:50:08

浦城: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务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为方便广大市民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交及申请业务,现将该项业务办理窗口由县城市管理局迁移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5号窗口。若需咨询请联系:0599-2861052(中心窗口)0599-2867217(县城市管理局)
特此公告
浦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3年2月14日
本文来源:浦城县政务服务中心(编辑:肖何英,审核:詹佳晨)

红太狼 发表于 2023-2-21 14: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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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meicui520 发表于 2023-3-21 11: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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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闪一闪亮晶晶 发表于 2023-3-22 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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